作者:黄橙
那个春天,下了一场好大的雨。
我在大雨中悠闲地走着,没有打伞,没有雨衣,湿透的衬衫紧贴着肉身,眼睛不时要眨一眨,才能看清前方……
那一年我23岁,喜好写诗。
放任自己在厦门的雨巷中漫步,是青春的我热爱这座小城的一种方式。我也期待在雨巷中邂逅我的丁香姑娘,她有着丁香一样的清芳,没有结着愁怨,不会以一种永恒的忧伤让我一生心疼。
23岁那年,我明白了行走与漫步的不同。行走有很强的功利性,它类似于飞机、汽车之类的交通工具,直奔目的地:而漫步有趣味性,或随意到漫无目的,或自由到不知收步于何地……
既然漫步是一种乐趣,漫步地点就变得非常重要。最好要山环水绕、天空澄碧、花树扶疏……这些美好的词汇用来描述厦门,每句都恰如其分。
厦门之美,山水只是其一,更让人喜欢到骨髓里去的是弥漫在巷弄之间的温婉气息。这也是我喜爱在这座城市东走走,西看看的动力。
漫步大多选择在晨昏,这与我以摄影的眼光看世界有关系。虽然漫步时我从不带相机,可是我喜欢侧光或逆光的景色,晨昏的光线让眼前的世界呈现出斑斓的美感。尤其是近水漫步时,那些霞光云影因为海水或湖水的映衬而更令人意乱情迷。
途中,有一棵芒果树正在结果,几株凤凰木正在开花,大叶紫薇的枝桠正伸进一户人家的窗棂……每天路过,我都觉得今天与昨天有些许的不同,犹如看着自己的女儿,似乎今天比昨天更懂事了。
那一家鲜包店的老板与老板娘又吵架了,每天吵架的内容都一样,总是嫌对方做事不完美。路过时,我总会看到他们互相逼视的怒容,猜想他们快要散伙吧?可是,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一切迹象表明他们会生死相依。
一座城市的大美,是街巷深处的细节之美衬托出来的,这需要岁月的积淀,也需要我们漫步其间,去慢慢品味。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确信:爱一座城市,表达爱的最好方式就是经常在这座城市里漫步。时光荏苒,痴情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