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200-2019-046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19〕62号 |
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通知如下:
一、二次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2人
1.姓名:官玉娟,身份证342**328。
2.姓名:郭俊英,身份证341**221。
上述官玉娟、郭俊英二人为非鼓浪屿户籍,此前因流动占道经营行为被城管部门查处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日前又因招揽游客兜售物品行为被公安部门查处。根据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限制其从东渡、嵩屿等码头进入鼓浪屿景区的过渡资格,惩戒期限2年。
二、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7人
1.姓名:陈幸波,身份证522**015。
2.姓名:黎奇峰,身份证450**135。
3.姓名:陈泽鑫,身份证350**519。
4.姓名:林国巧,身份证500*6。
5.姓名:冉彪,身份证52*13。
6.姓名:卢坤,身份证522*15。
7.姓名:徐彬彬,身份证44*216。
上述人员均为非鼓浪屿户籍,日前分别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经营无证旅馆违法行为被公安部门查处。根据《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将该7名人员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惩戒期限2年。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人员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7月9日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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