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4-00-2019-053 主题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鼓浪屿管委会 文 号 厦鼓管〔2019〕78号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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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姓名:林*月,身份证35*26;

  2.姓名:蔡*燕,身份证35*24;

  3.姓名:祁*,身份证51*03;

  4.姓名:许*炜,身份证35*18;

  5.姓名:刘*银,身份证34*19。

  上述人员为非鼓浪屿户籍,日前分别因无证导游、经营无证旅馆等行为被公安部门劝诫累计已达2次或予行政处罚。根据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将该五名人员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惩戒期限2年。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人员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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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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