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4-00-2019-060 主题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鼓浪屿管委会 文 号 厦鼓管〔2019〕87号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撤销黎奇峰等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的通知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撤销黎奇峰等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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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单位:

  现将提前撤销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姓名:黎奇峰,身份证45*35。

  2.姓名:林国巧,身份证50*56。

  当事人黎奇峰、林国巧二人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于2019年7月9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公安鼓浪屿派出所意见,经审核,黎奇峰、林国巧二人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3.姓名:马洪军,身份证34*75。

  当事人马洪军因从事占道经营行为被城管部门查处,于2019年3月12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意见,经审核,马洪军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撤销人员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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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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