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19-073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 | 文 号 | 厦鼓管办〔2019〕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的《厦门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厦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部署,结合鼓浪屿管委会实际,制定《鼓浪屿管委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领会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有关要求,根据《厦门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厦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具体要求,制定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坚持党对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制化。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行拟提拔担任副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
三、持续推进完善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落实重要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签发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编工作。
重点推动《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修订、颁布、实施工作,构建符合中央精神,体现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特色的法规体系。为主做好该条例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确实提升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依法治理水平。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进一步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精简管委会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相近的行政权力事项。推进“一趟不用跑”改革,通过网上办理、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逐步实现办事“零”跑腿,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强化对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应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投诉受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程度。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将群众对部门履职情况的投诉作为评价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六、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方案和指标,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人财物到位。总结推广经验,将“三项制度”工作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七、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面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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