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19-076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19〕10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将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涉事人员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地址:湖滨北路15—105号外贸大厦一楼。
2.负责人:谢郝磊,身份证35*3X。
3.姓名:方芳,身份证34*28,导游证CMZ8725M。
4.姓名:徐娟,身份证36*23,导游证DRG7569E。
上述人员中方、徐二名导游日前因受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带团游览涉嫌擅自增加旅游项目、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责任部门立案查处。根据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将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谢郝磊、方芳、徐娟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其中取消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团购轮渡公司厦鼓航线过渡资格),惩戒期限2年。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11月26日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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