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4-00-2019-079 主题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鼓浪屿管委会 文 号 厦鼓管〔2019〕114号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09:48
字号: 分享:

  各相关单位:

  现将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通知如下:

  一、二次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1人

  姓名:罗会,身份证52*27。

  当事人罗会此前因流动占道经营行为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日前又因同样行为被城管部门查处。根据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限制其从东渡、嵩屿等码头进入鼓浪屿景区的过渡资格,惩戒期限2年。

  二、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6人

  1.姓名:兰阿盒,身份证35*27。

  2.姓名:吴克文,身份证35*1X(鼓浪屿户籍)。

  3.姓名:俞小玲,身份证35*65(鼓浪屿户籍)。

  4.姓名:吴学红,身份证34*1X。

  5.姓名:叶长兴,身份证35*18。

  6.姓名:李湘,身份证43*43。

  上述人员日前因流动占道经营、贩卖假烟、噪音扰民等行为被城管部门查处。根据《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将该六人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惩戒期限2年。(上述人员中吴克文、俞小玲为鼓籍二次惩戒,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期内原则上不予提前解除)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27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3096号闽ICP备05021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