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19-083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19〕12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通知如下:
一、二次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1人
姓名:石耕荣,身份证35*17。
当事人石耕荣此前因占道经营行为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日前又因相同行为被城管部门查处。根据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限制其从东渡、嵩屿等码头进入鼓浪屿景区的过渡资格,惩戒期限2年。
二、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8人
1.姓名:苏永和,身份证35*31。
2.姓名:杨瑞琼,身份证35*24。
3.姓名:马宗霞,身份证34*24。
4.姓名:洪宝准,身份证35*29(鼓籍)。
5.姓名:吴俐,身份证35*29(鼓籍)。
6.姓名:卢丽红,身份证35*21。
7.姓名:郑丽芬,身份证35*89(提前解除“黑名单”后违背信用承诺,再次违反城管有关规定,考虑其需过渡照看居住鼓浪屿年迈母亲,作重新“拉黑”惩戒)。
8.姓名:陈淑恋,身份证35*49。
上述人员日前因占道经营、贩卖假烟、雇佣员工沿街兜售叫卖等行为被城管部门查处劝诫累计已达2次。根据《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将该八人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惩戒期限2年。
三、提前解除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6人
1.姓名:苏少伟,身份证35*55(鼓籍)。
2.姓名:黄玮,身份证35*11(鼓籍)。
3.姓名:骆华辉,身份证35*29(鼓籍)。
4.姓名:曾爱治,身份证35*4X(鼓籍)。
上述四人均为鼓浪屿商家经营者,此前分别因跨店占道经营、雇佣员工揽客叫卖等行为被城管部门执法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经审核,同意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信用修复意见,即日起撤销该四人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5.姓名:杨绵谦,身份证35*19。
6.姓名:蔡玉珍,身份证35*28。
上述二人此前因海鲜加工叫卖经营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经审核,同意公安鼓浪屿派出所信用修复意见,即日起撤销该二人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12月31日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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