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4-00-2020-003 主题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文 号 厦鼓安〔2020〕1号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鼓浪屿景区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方案》的通知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鼓浪屿景区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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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随着年终岁尾的来临,为喜迎2020年传统新春佳节,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营造鼓浪屿5A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文化遗产地安全文明的公共环境和旅游环境,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下发《2020年“春节”鼓浪屿景区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方案》,望景区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分解落实,确保鼓浪屿景区安全稳定有序。

  一、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相关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9]13号)以及景区安委会《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景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针对春节即将到来,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冲刺行动等工作,紧贴当前阶段特点规律,景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重点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燃气、景点园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房屋、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通过自查自改和行业督查的形式,切实抓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诱发事故的各类因素。

  二、联动做好“春节”旅游安全、公共安全工作

  (一)旅游安全监管

  一是由鼓浪屿管委会市场处牵头,做好景区国有景点、民营景点旅游服务、旅游质量、旅游保障设施、旅游安全措施的监管;二是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日光岩、菽庄花园等国有景点的狭小区域旅游秩序的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合理设置游览路线,加强应急处置设施配备和组织演练,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游客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引导;三是由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加强无证导游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等问题;四是由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负责,加强码头管理和游客过渡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东渡邮轮中心码头、厦门轮渡码头及鼓浪屿等旅游、市民码头旅游交通组织有序;做好防群体性事件、防突发事件的有效准备;强化过渡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过渡。

  (二)旅游应急保障

  依据《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的分工,管委会市场处、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等要按各自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旅游应急保障预案》中的“基本要素保障”已对各相关单位的责任、义务等作出相应的明确细化,请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中的细则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三)码头广场航线管控

  由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做好所属有关码头、广场的旅游安全秩序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码头游客聚集达到规定数量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游客滞留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当鼓浪屿单日游客量达到单日最大旅游承载量5万人次时,除市民码头外,各码头应停止继续向鼓浪屿运送游客。

  (四)文明创建督导

  一是由管委会市场处负责,鼓浪屿游客中心与岛上相关执法部门保持联动,接受游客咨询、投诉,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分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转接的投诉时,也要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置,有效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二是管委会市场处、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要在门户网站、智慧旅游平台、短信推送上,管委会办公室要在微信公众号上,加强文明旅游相关宣传力度;三是厦门轮渡有限公司要在机场、火车站、厦门北站等主要游客集散地加强鼓浪屿航线、票务等信息宣传,疏导游客;四是岛上各景点、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窗口工作岗位职责,积极、热情为游客提供服务;五是管委会文明办要组织做好节日期间景区文明创建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游客咨询、讲解,“垃圾不落地”和文明创建“随手拍”等活动。

  (五)市容市貌管理

  由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派出所、思明区文旅局、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鼓浪屿烟草稽查大队等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严格按照《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做好对违规人员的惩戒措施。

  由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一是做好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垃圾落地、行乞人员、违建工程等的巡查整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纠正、处理;二是加大施工场所扬尘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巡查整治,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巡查。

  由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烟草稽查大队等相关执法部门负责,抓好“春节”期间鼓浪屿景区商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控打击力度;加强打击无证售假售私、流动摆摊售假等行为。

  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要在“春节”期间增加人手,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进行修复,防止设施老化伤人。

  (六)环境卫生保洁

  由鼓浪屿环卫科负责,加强“春节”期间景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合理设置垃圾桶,加大公共厕所清洗力度,及时清运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垃圾,增加移动公厕投放数量,做到数量充足,位置合理。

  (七)食品卫生安全

  由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一是做好“春节”期间,鼓浪屿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加大对各类食品的抽检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二是督导各经营户完善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到食品来源清楚、检测安全;三是做好对商家的诚信教育,加大辖区违法经营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缺斤少两、强买强卖等恶劣情节出现;四是增强应急值班力量,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快速有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增强游客满意度。

  (八)景区社区维稳

  由鼓浪屿派出所负责,一是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查,主动、及时处置人员聚集场所可能出现的拥堵、暴力抗法等问题,增强游客的安全感;二是加强对家庭旅馆入住人员的监管力度,对于没有如实登记入住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置;三是为城市管理执法、旅游质监等部门提供执法保障,打击压缩“野导”、“黄牛”;杜绝群体性、大规模事件;四是加强对各码头的协勤工作,在返程高峰期,合理布置警力,对聚集在内厝澳码头、三丘田码头广场的游客进行及时疏散;五是做好岛上电瓶车、板车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六是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协调厦商公司、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板车队等,确保鼓浪屿节日期间日常所需物资供应充足顺利。

  (九)打击私运载客

  一是由沙坡尾派出所具体负责,协调厦门港口管理局、鼓浪屿派出所等做好黄家渡等渡口码头的船舶管理;二是由管委会管理处牵头,协调武警海警厦门大队思明工作站、沙坡尾派出所、鼓浪屿派出所等加强对各码头及环驳岸的管理,严控严防小木船、快艇等冲滩上岸的违法行为,如发现小木船、快艇私运游客,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带班领导处置。

  (十)强化相关行业安全工作力度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一是管委会文保处要加强鼓浪屿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击、防虫蛀、防违建、防结构性损毁等工作;二是管委会规划处要加强鼓浪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质量、建设安全监管,加强风景区自然资源的安全监管;三是鼓浪屿房管所要加强危及公共安全的公有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加固工作和安全监管;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要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私房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必须予以加固;对排查发现容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无论公房还是私房,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的要求进行处置;对未能提供房屋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令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采取“三停”(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强制措施。四是鼓浪屿资产管理公司要加强直管公房的公共安全管理和排险修缮工作,加强对已移交的核心要素点及其它相关场所的安全管控,重点抓好物管、服务、防火、防盗、防损、防蚀、防破坏等工作;五是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要加强鼓浪屿国有景点园区,所管辖的公益文化、音乐场馆的旅游服务、反恐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旅游设施的加固防范和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六是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要加强鼓浪屿核心要素点信息监测、数据归结和警报发出,做好节日期间鼓浪屿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管理、景区舆情监管和每日上岛游客量的汇报工作,当上岛游客量达到游客承载量临界点时,要及时向委领导进行报告;七是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要加强文物安全和所辖馆舍的反恐、防火、用电、防损害、防盗等工作;八是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鼓浪屿社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的企业、仓库的排查整治,加强社区液化气和工业氧气的运载、装卸、存放和回收的监管工作,加强辖区的防火、防电和餐饮场所、家庭旅馆、经营场所自身火患防治管理,协调落实社区化粪池疏浚清理,以及社区房屋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九是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要加强鼓浪屿社区雨污管沟等的清理,加强对沼气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修复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做好节日期间鼓浪屿供电、供水等的抢修和恢复工作;十是鼓浪屿绿化科要加强鼓浪屿公共绿地、山地公园、苗木古树、绿化美化彩化工作,做好树木修剪、高空悬挂物等的清理,确保行人安全;十一是思明区消防大队要加强鼓浪屿消防工作,加强建筑、家庭旅馆、林区等消防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十二是鼓浪屿供电所和厦门水务鼓浪屿营业点要加强鼓浪屿景区社区供电系统安全保障和供水系统设施安全保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分解《鼓浪屿景区安全管控联动预案》和《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预案》责任。成立鼓浪屿“春节”应急指挥部,由鼓浪屿管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鼓浪屿游客中心二楼鼓浪屿综合管理联动中心(福州路18号之一),由鼓浪屿游客中心做好保障(联系人:张彤15959295062),鼓浪屿管委会当天带班领导担任指挥部当日带班领导。

  带班领导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大事项,要在20分钟内赶赴现场或者到达指挥部。鼓浪屿管委会、厦门轮渡有限公司、鼓浪屿街道办事处、鼓浪屿派出所、沙坡尾派出所、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环卫科、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思明区文旅局的带班领导要在2020年1月24日—2020年1月30日每天下午3点之前到鼓浪屿游客中心二楼鼓浪屿综合管理联动中心(福州路18号之一)集中办公,处理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

  “春节”期间,鼓浪屿景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时报告遇到的问题、困难和重大事项,并按指示进行处置。

  (二)细化工作落实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特别是各个工作事项的牵头单位和具体负责人,要敢于担当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

  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合力,主动担当,防止推诿扯皮和不作为。

  向武警厦门支队请援的战士,厦门轮渡有限公司要做好武警战士的交通、误餐、饮水等保障。

  (四)深入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在“春节”假期前对船舶运输、码头管理、景点园区、博物馆舍、餐饮住宿、房屋安全、在建工地、文物保护单位、道路交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处突方案,确保节日期间,景区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五)落实各项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的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2020年“春节”的值班表电子版发至景区安办汇总,并传真一份(传真:2060658,邮箱:zhangjunyang@gly.cn),值班总表思明区政府办一份、管委会值班室一份、鼓浪屿街道办一份、鼓浪屿游客中心二楼鼓浪屿综合管理联动中心一份。

  节日期间,驻岛单位每日下午5:00前将当日的值班情况上报到管委会值班室和鼓浪屿街道办。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及时准确报送、发布信息,在上报到管委会和街道办的同时,上报到市委和市政府。管委会值班员要在当日15:00前做好景区各项数据统计工作,每天的值班情况,值班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向市有关部门、思明区总值班室和委主要领导报告。

  管委会所属各单位、鼓浪屿街道办事处、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派出所、沙坡尾派出所、鼓浪屿环卫科、思明区文旅局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2020年“春节”期间的工作总结发至景区安办(电话:2069887,传真:2060658,邮箱:zhangjunyang@gly.cn)。管委会市场处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2020年“春节”期间的旅游分析数据报景区安办(邮箱:zhangjunyang@gly.cn)。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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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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