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0-010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0〕2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通知如下:
一、新增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1人
姓名:骆*荣,身份证35*18(鼓籍)。
当事人骆*荣此前因经营无证旅馆(海坛路68号302室)行为于2019年6月6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之后仍未整改于日前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厦鼓管〔2017〕5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通告》)之规定,即日起将其重新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惩戒期限2年,并纳入鼓浪屿严重失信主体,惩戒期内原则上不予提前解除。
二、提前解除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1人
姓名:林*国,身份证35*51。
当事人林*国,此前因占道经营行为于2018年12月5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经审核,同意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用修复意见,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0年3月10日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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