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0-022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0〕3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提前解除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姓名:吴*,身份证350*29(鼓籍)。
2.姓名:田*,身份证341*59。
上述二人此前因雇佣员工沿街叫卖揽客、占道经营等行为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2018年6月14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经审核,同意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用修复意见,即日起撤销该二人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更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0年4月17日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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