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4-00-2020-023 主题分类 管委会文件
发布机构 鼓浪屿管委会文明委 文 号 厦鼓管文明委〔2020〕2号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鼓浪屿管委会文明委关于印发《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鼓浪屿管委会文明委关于印发《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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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基层单位:

  现将《鼓浪屿管委会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鼓浪屿管委会文明委

  2020年3月24日

鼓浪屿管委会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使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抓好疫情防控中的精神文明教育,扎实推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深化“爱心厦门”建设,进一步提升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品质。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用新思想武装头脑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实践、创新理念,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厦门特区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宣传阐释,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工作理念和重要遵循,细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和具体举措,有力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旅游品质提升。

二、强化教育宣导,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深化先进典型选树宣传。积极参与第八届厦门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挖掘百姓身边的好人善举,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标杆和身边好人。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短视频传播,提升影响力。进一步落实《厦门市道德典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做好道德模范关爱帮扶工作,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开展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充分发挥鼓浪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协调组织驻岛相关单位开展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主题文化活动。开展“八不行为”规范、“文明同行战疫情 守护家园在行动为主题的精神文明活动,营造讲文明讲道德的良好氛围。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常态化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刊载工作,充分发挥鼓浪屿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性创建活动、诚信建设、志愿服务、典型评选等专项工作,策划专题宣传活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拓展正能量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注重长效实效,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以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为契机,不断优化创建机制,提升创建水平。坚持常态长效,加强暗访督查、问责督办等常态管理,主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全力做好总评年测评迎检工作;坚持典型带动,培育文明创建示范点;持续开展“净走”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将“大街小巷”当作“自家客厅”的精气神;着眼“文化遗产地、居住社区和文化旅游核心区”的发展定位,加强与鼓浪屿街道办沟通协作,打造鼓浪屿文明创建标杆,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厦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三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二是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统筹协调全岛相关单位按照测评标准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指导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和鼓浪屿房管所(含鼓浪屿遗产监测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指导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气神,常态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网络文明传播、文化共建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构建和谐文明鼓浪屿。

深化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创建。以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和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窗口示范活动;以深化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活动为抓手,以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充实服务内容为重点,采取多种教育和培训方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提高文明经营和优质服务水平。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和旅游质监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编印《鼓浪屿旅游市场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等,开展文明旅游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警示,共同维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良好形象。

四、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夯实志愿服务基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志愿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发挥好管委会文明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规范志愿服务运行管理,持续抓好“志愿厦门”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实现鼓浪屿景区志愿服务数据的统一归集、统一管理、互联互通。

汇聚志愿服务力量。充分发挥鼓浪屿景区志愿者协会职能作用,凝聚团结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服务创造、搭建更多的平台,为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把鼓浪屿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吸纳到协会中来,进一步健全鼓浪屿景区志愿者协会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协会的功能作用。

提升志愿服务品牌。打造鼓浪屿遗产保护志愿服务队和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文物守护传承志愿服务队两个集体品牌,为品牌提供更好的平台;推进志愿服务驿站建设,将志愿服务驿站打造成鼓浪屿良好形象的展示窗口;推荐参评全国“四个100”、全省“四个最美”,推选星级志愿者;通过开展“志愿有爱 战疫有你”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3·5”学雷锋日、文化遗产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提升鼓浪屿志愿服务品牌。

五、汇聚工作合力,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

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市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惩戒信用修复机制,提供公益修复平台,规范公益修复工作流程,鼓励改过自新,引导诚实守信;发布《关于对提供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办法》,充分调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严厉打击扰乱鼓浪屿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社会诚信实效,营造公平、优质、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汇聚各方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鼓浪屿公共理事会、商家协会、家庭旅馆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鼓浪屿的整治提升;持续开展《爱岛公约》《致鼓浪屿各商家的一封信》宣传活动,强化景区旅游企业、商家及个体户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及时总结推广诚信创建活动好经验好做法。

加大失信处罚力度。强化对违法违规商家的警示教育,及时予以曝光、处罚、信用联合惩戒,进一步提高“诚信为民、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协调驻岛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好用活《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及时发布“红黑榜”,全面推进“信用监管”。

六、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爱心厦门”建设

着力推动爱心助残、爱心敬老、爱心济困、爱心扶幼、关爱特殊岗位工人“五大行动”,落实爱心结对、爱心捐献、爱心志愿服务、爱心文化“四项机制”,落实管委会各基层党组织和处级以上干部爱心结对帮扶制度,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发力,打造有温度、有力量的爱心城市。加大宣传力度,讲好爱心故事,弘扬爱心精神,打造爱心典范,促进爱心向善行为养成,提高群众对“爱心厦门”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推广使用“爱心厦门”公众号,在鼓浪屿的志愿服务驿站、党员红色驿站、工会爱心驿站等加挂“爱心厦门”标识,广泛传播爱心理念。

七、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鼓浪屿管委会精神文明战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丰富拓展教育形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用好“党建e家”和“学习强国”平台,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成效。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感,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倡导严细实的作风,扎实开展“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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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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