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0-035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0〕5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提前解除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姓名:郭华民,身份证35*16。
当事人郭华民,此前因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被城管部门查处,于2020年2月17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意见,经审核,当事人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2.姓名:韩恩典,身份证35*16(鼓籍)。
当事人韩恩典,此前因从事无证导游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于2019年10月16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公安鼓浪屿派出所意见,经审核,当事人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变更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0年6月29日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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