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1-005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鼓浪屿政务网”网站(http://gly.xm.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鼓浪屿政务网”网站的政府信箱反映或直接与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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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0年共制作政府信息37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9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委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委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落实“六稳”“六保”,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迅速有力防控疫情。细化信息预警、过渡检测、景点民宿防控、病人接诊转诊、应急物资保障和舆情监测处置等具体措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关闭及有序开放景点,严格落实网络预约购票、有限开放出入口、入园体温检测、无接触服务、游客总量和瞬时流量控制等防疫举措。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靠前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制定辖内企业错峰复工工作方案和辖区商户(个体户、家庭旅馆)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为重点企业复工提供人员、建材上岛的“绿色通道”服务,协助企业商家购买防疫物资,推动全岛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截止目前,鼓浪屿景点场馆、电瓶车、讲解员等旅游配套服务企业全面复工,家庭旅馆复工率超过90%,景区旅游服务秩序全面恢复。
3、凸显人文关怀。积极推进全国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及直系亲属过渡、参观景点等优惠政策。推出“鼓浪屿致敬白衣天使计划”公益活动,接待3批近500名援鄂来鼓疗养的医护人员,岛上商家提供3000间·天免费客房、4000份餐点优惠券,及每人一份伴手礼,总价值近400万元。
(三)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我委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全面建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2、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鼓浪屿门户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3、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我委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我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规范考核评估,我委办公室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四)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 力争政务舆情防患于未然
我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采取人工与软件相结合, 7*24小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主动发现舆情信息并积极应对,在关注主流媒体信息的同时,全面跟踪留意微博、微信、今日头条、论坛贴吧等新媒体,针对涉及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景区秩序和社区建设管理等内容,通过设置敏感词汇、紧盯重要节点,确保能及时准确、全面筛选敏感信息,并及时将舆情上报,启动舆情应急响应,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防止发酵,遏止负面影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监测5270条相关信息,其中筛选14条敏感舆情抄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6 |
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0 |
1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88330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鼓浪屿管委会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处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处室、下属各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鼓浪屿管委会
2021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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