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1-015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1〕25号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撤销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的通知 |
现将撤销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姓名:付*阳,身份证36*18。
当事人付*阳,此前因从事无证导游活动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于2020年7月28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公安鼓浪屿派出所信用修复意见,经审核,当事人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2.姓名:洪*准,身份证35*29(鼓浪屿户籍)。
当事人洪*准,鼓浪屿商家经营者,此前因其雇用员工揽客叫卖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行为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于2020年8月20日起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用修复意见,经审核,当事人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其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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