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3-012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3〕12号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新增列入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增列入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列入鼓浪屿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人
1.姓名:马心杰,身份证341*813(非鼓浪屿户籍)。
2.姓名:叶美,身份证350*568(非鼓浪屿户籍)。
3.姓名:张爱珠,身份证352*561(非鼓浪屿户籍)。
上述马心杰、叶美、张爱珠三人,此前因在鼓浪屿从事无证导游活动、扰乱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被查处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惩戒期满后日前又因同样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规定,即日起将该三人列入鼓浪屿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期限2年。
二、列入鼓浪屿一般失信主体名单2人
1.姓名:刘侠,身份证341*746(非鼓浪屿户籍)。
2.姓名:凌娟,身份证430*061(非鼓浪屿户籍)。
上述刘侠、凌娟二人,日前因在鼓浪屿从事无证导游活动、扰乱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被公安机关查获,累计告诫均已达2次。根据《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规定,即日起将该二人列入鼓浪屿一般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期限1年。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3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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