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3-044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3〕75号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印发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
根据《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精神,结合鼓浪屿的实际,现将《鼓浪屿管委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细化工作预案,确保一旦有情,能及时有效应对。
鼓浪屿管委会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鼓浪屿管委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要求,确保辖区“防汛防台风安全万无一失”,做到准备充分、组织严密、反应迅速,最大程度减轻暴雨、台风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鼓浪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鼓浪屿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辖区概况
鼓浪屿岛面积1.8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3万人。根据《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研判,我市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二、编制依据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等。
四、指挥机构
鼓浪屿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林跃锋 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鼓浪屿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陈向忠 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委员、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
邓源喜 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委员、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陈雯雅 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陈毅文 鼓浪屿管委会财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陈辉杰 鼓浪屿管委会文保处处长
张丽萍 鼓浪屿管委会规划处处长
杨邑新 鼓浪屿管委会综合执法处处长兼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苏 玲 鼓浪屿管委会市场处处长
孙家稳 鼓浪屿房屋管理所所长
焦建敏 鼓浪屿管委会综合执法处副处长、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挂职)
蔡松荣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主任
林殷琼 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行政馆长
潘益臻 鼓浪屿派出所所长
张枝龙 鼓浪屿市场监管所所长
齐玉兰 鼓浪屿司法所所长
陈凌炜 鼓浪屿医院院长
张可年 思明城资公司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浪屿管委会综合执法处,主任邓源喜(兼),常务副主任焦建敏(兼)。
五、职责分工
防汛办:在市相关部门启动防台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后,由管委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防汛办。
防汛办事项处置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负责值班备勤留守等安排事项。管委会值班室、办公室、防汛办在收到相关通知、传真后,应第一时间向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并做出具体安排。
办公室:负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在防汛防台风进入四级应急响应、防暴雨进入三级响应后直至应急响应结束,配合街道办做好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器材的准备。
街道办: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检查准备、组织鼓浪屿辖区洪涝隐患点(含地质灾害、低洼地带、危房等)排查、应急排险处理、群众转移、避灾点的安置工作、灾情收集统计填报、灾后恢复等。
综合执法处: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管理和召集。协调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街道办、鼓浪屿派出所及鼓浪屿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相关物资器材准备。
财务处:负责防汛防台风期间经费保障,确保满足救灾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工作。
文保处:负责协调防汛防台风期间各类文保单位的管理,组织文保单位应急自救,对文物受损情况进行判定、上报等工作。
规划处:负责协调鼓浪屿管委会在建工地巡查,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及设施设备防护等工作。
文旅中心:及时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国有景点及有关场所关闭、游客疏散及国有景点内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监测中心:负责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的文物建筑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六、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成立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学校安全组、抢险救灾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转移安置组:由街道办牵头,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市场监管所、鼓浪屿派出所等单位人员组成,街道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负责帮助做好受灾居民、商户、游客等群众和财产的转移;组织对受困人员的抢救;及时掌握各灾民安置点安置动态,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解决衣、食、住、行等问题;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卫生救护组:由管委会副主任牵头,鼓浪屿医院等单位组成,管委会副主任和鼓浪屿医院负责人任正、副组长。主要负责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工作。
治安保卫组:由鼓浪屿派出所牵头,派出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组成,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防台风抢险秩序正常;在必要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学校安全组:由鼓浪屿街道办副主任牵头并担任组长,岛上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组成,各中学校长、小学校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及时组织师生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指令执行停课、复课等防汛防台风措施,向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通报有关信息等。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抢险救灾组:由管委会副主任牵头并担任组长,街道办和城资公司等人员组成,街道办主任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分析驻岛相关单位情况,提出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实施抢险应急和防护,排查研判鼓浪屿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排除辖区发生的险情,加固危险地段,协同开展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居民生产生活和旅游秩序及时恢复。
七、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Ⅳ级预警,经会商研判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市,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应急指挥部及时将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立即启动鼓浪屿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由应急指挥部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情况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台风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1.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领导在岗带班。
2.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鼓浪屿辖区状况,接到上级指示部署(文件),立即电话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向总指挥报告。
3.防汛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汛办联系,及时关注台风暴雨、风暴潮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驻岛各单位了解鼓浪屿辖区动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5.辖区地质灾害点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巡查、排查。
6.驻岛各单位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有情况及时上报。
(二)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Ⅲ级预警,经会商研判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市,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应急指挥部及时将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立即启动鼓浪屿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机制。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情况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报告总指挥。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管委会当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到岗到位;安排加强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鼓浪屿辖区状况,接到上级指示部署(文件),立即电话及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向总指挥报告。
3.防汛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汛办联系,及时关注台风暴雨、风暴潮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各驻岛相关单位了解鼓浪屿辖区动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5.辖区地质灾害点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巡查、排查。
6.各成员单位立即传达贯彻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安排加强班24小时值班值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
(三)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Ⅱ级预警,经会商研判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市,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应急指挥部及时将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立即启动鼓浪屿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机制,提出全面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由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讨论研究,认真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全面落实防台风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总指挥坐阵指挥,副总指挥、当日带班领导及值班员在岗值守,防汛办立即上岗到位,落实防台风措施,组建应急救援小分队并在岗值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鼓浪屿辖区状况,接到上级指示部署(文件),立即电话及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向总指挥报告。
3.防汛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汛办联系,及时关注台风暴雨、风暴潮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驻岛各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5.辖区地质灾害点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巡查、排查。
6.各成员单位立即传达贯彻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安排加强班24小时值班值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
(四)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Ⅰ级预警,经会商研判强台风及以上登记的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市,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或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应急指挥部及时将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立即启动鼓浪屿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机制,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总指挥坐镇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商部署会,研究防御目标、重点和措施,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当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防汛办立即上岗到位,落实防汛措施,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开展抢险救灾等各项防御台风工作。
2.传达贯彻市防台风紧急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将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滚动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4.由街道办牵头,会同应急小分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共同负责巡查鼓浪屿辖区洪涝灾害点、了解鼓浪屿辖区受灾情况,值班人员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5.管委会办公室派专人负责紧急文件上传下达工作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6.驻岛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应急救援小分队24小时值班,巡查鼓浪屿辖区危险地带,了解受灾情况,转移群众,做好灾后临时处理等工作。
出现险情时,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调配防汛物资,必要时可联系驻岛部队转移安置群众,联系市政园林、市场监管、公安、红十字会、卫健等部门开展灾后恢复相关工作。
(五)应急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报告,或者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我市。防汛指挥部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迅速部署落实恢复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等工作,根据受灾情况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要求,及时将防御台风工作情况和灾情统计报表按要求上报市防汛办,必要时应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八、暴雨灾害应急响应
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全市暴雨Ⅳ级预警,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报告总指挥。同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1.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领导在岗带班。
2.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鼓浪屿辖区状况,接到上级指示部署(文件),立即电话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向总指挥报告。
3.防汛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汛办联系,密切关注降雨预测预报信息、山洪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向驻岛各单位了解鼓浪屿辖区动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5.辖区地质灾害点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巡查排查。
6.驻岛各单位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有情况及时上报。
7.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工作。同时,做好抢险物资的检查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全市暴雨Ⅲ级预警,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报告总指挥。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管委会当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到岗到位;安排加强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暴雨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鼓浪屿辖区状况,接到上级指示部署(文件),立即电话及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向总指挥报告。
3.防汛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汛办联系,密切关注降雨预测预报信息、山洪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向驻岛各单位了解鼓浪屿辖区动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5.辖区地质灾害点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巡查、排查。
6.各成员单位立即传达贯彻市防御暴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加强班24小时值班值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将防御暴雨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
(三)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全市暴雨Ⅱ级预警,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报告总指挥。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总指挥坐阵指挥,副总指挥、值班领导及值班员在岗值守,防汛办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暴雨防御措施,组建应急救援小分队并在岗值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鼓浪屿辖区状况,接到上级指示部署(文件),立即电话及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向总指挥报告。
3.防汛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汛办联系,及时关注降雨预测预报信息、山洪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向驻岛各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5.辖区地质灾害点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巡查、排查。
6.各成员单位立即传达贯彻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加强班24小时值班值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将防御暴雨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工作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
(四)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全市暴雨Ⅱ级预警,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鼓浪屿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机制,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由应急指挥部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商部署会,研究防御目标、重点和措施,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当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防汛办立即上岗到位,落实防汛措施,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开展抢险救灾等各项防御暴雨工作。
2.传达贯彻市防御暴雨洪水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御暴雨各项工作,及时将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滚动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物资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调度。
4.由街道办牵头,会同应急小分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共同负责巡查鼓浪屿辖区洪涝灾害点、了解鼓浪屿辖区受灾情况,值班人员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5.管委会办公室派专人负责紧急文件上传下达工作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6.驻岛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应急救援小分队24小时值班,巡查鼓浪屿辖区危险地带,了解受灾情况,转移群众,做好灾后临时处理等工作。
出现险情时,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调配防汛物资,必要时可联系驻岛部队转移安置群众,联系市政园林、市场监管、公安、红十字会、卫健等部门开展灾后恢复相关工作。
(五)应急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强降雨情况报告或未来降雨趋势预报,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结束防御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迅速部署落实恢复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等工作,根据受灾情况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要求,及时将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况和灾情统计报表按要求上报市防汛办,必要时应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九、各类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措施
1.市政道路管道被冲被毁的处置办法。思明城资公司、街道办等单位接到情况报告后,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判并组织力量修复或向市政园林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请求相关单位支援等。
2.私有房屋出现险情或是倒塌的处置办法
(1)街道办、房管所等单位在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指定专人现场组织指挥、协调,会同所属社区居委会及时疏散住户。
(2)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3.对山体出现险情或滑坡的处置办法
(1)应急队伍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先行排除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
(2)视情况通知街道办、派出所等驻岛相关单位派员协助。
(3)遇有受危群众伤亡的,立即报“110”、“120”请求进行救援,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疏散可能危及的住户,现场设置禁止行人与车辆通行的标志。
4.学校校舍出现险情的处置办法
应急队伍会同街道办,在教育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现场抢救工作。
5.对危旧房屋的处置办法
(1)对台风来临之前,街道办应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险情未发生时,先做好危旧房屋居住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2)抢险应急队伍在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协调。
(3)会同居委会疏散危旧房屋内居民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4)联系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抢修队,协助对有可能倒塌的危旧房屋进行抢险、加固。
(5)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6.对低洼地带的处置办法
(1)指挥部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先行排除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
(2)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住户。
(3)遇有受危群众伤亡的,立即报“110”“120”请求进行救援,并报告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7.其他类的处置办法
对于其他意外的险情,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应根据具体的情形从客观实际出发,及时妥善组织、指挥、协调排险。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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