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4-035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4〕69号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新增列入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根据《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规定以及执法单位意见,现将新增列入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列入鼓浪屿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人,惩戒期限2年。
1.姓名:李娟,身份证342***848(非鼓浪屿户籍)。
此前其因未取得导游证及景区讲解证在鼓浪屿景区内为游客提供有偿讲解服务行为已被列入鼓浪屿一般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期内再因同样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列入鼓浪屿一般失信主体名单1人,惩戒期限2年。
2.姓名:金涛,身份证522***215(非鼓浪屿户籍)。
其因在鼓浪屿遗产区道路上违规驾驶电动滑板车行为被公安机关累计查获2次。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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