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4-040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4〕86号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调整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推进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服务产业、服务民生,根据厦门市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调整方式
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调整。
二、租金调整范围
凡承租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管理的直管非住宅公房及住宅改非住宅用房的,均属本次租金调整范围。公开招租、特殊审批及合同期限未满的除外。
“特殊审批”是指符合《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审批方式。
三、租金调整标准及使用期
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标准由通过厦门市财政局备案的二家评估机构开展市场评估工作,以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应评估标的评估结果之间的算术平均值,经评审后确定(详见附表《厦门市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评估租金表》)。
租金标准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使用期届满后视租赁市场的租金变动情况再行调整。
附件:厦门市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评估租金表
鼓浪屿管委会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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