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浪屿
| 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5-040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5〕83号 |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新增列入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的通知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规定及相关执法单位核查认定意见,现将新增列入鼓浪屿失信主体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鼓浪屿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人,惩戒期限2年。
姓名:刘征;身份证号:131***513(非鼓浪屿户籍)。该人员近期入驻鼓浪屿景区内某旅馆期间,实施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鼓浪屿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上述失信主体落实相应联合惩戒措施。
鼓浪屿管委会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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