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8-01-2022-0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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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2年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预算说明
2022年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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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起草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风景名胜区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公约、法律法规,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学术研究,加强对外交流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组织实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依法制定风景名胜区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依规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植被园林、地质地貌、海域沙滩和文物古迹等风景名胜资源及文化遗产地的文物、核心要素、历史风貌建筑等遗产要素。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规划项目的审核、管理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三)根据市政府授权,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相对行使行政处罚权,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园林绿化、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文物保护、市场监管等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品牌建设和文化提升工作。管理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业务;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和推介营销工作;开展文化提升工作,保护文化品牌,开展文化活动等。

  (五)配合思明区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财政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编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包括6个处室,人员编制数32人,在职人数2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鼓浪屿管委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闽考察的重要讲话、对鼓浪屿申遗成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致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贺信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品质提升”为抓手,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真正留住鼓浪屿的“根”和“魂”。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倾情传承历史文脉,进一步挖掘鼓浪屿文化价值。

  (二)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打牢基层基础。

  (三)精心保护文化遗产,提升文物修缮专业水平,注重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四)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建设“音乐之岛”,完善旅游设施,做好旅游推介。

  (五)全力推进鼓浪屿数字化、科学化、常态化管理。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为10,581.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154.19万元,增长25.5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58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81.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为10,581.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154.19万元,增长25.5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90.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0.80万元,公用支出179.68万元;

  2.项目支出9,091.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81.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154.19万元,增长25.56%,主要是由于2022年鼓浪屿管委会提升文物修缮专业水平,注重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建设“音乐之岛”。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329.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091.00万元。主要用于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融合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8.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0.2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4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1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7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均未安排预算经费,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地之间的经验交流、景区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鼓浪屿管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等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均未安排预算经费,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实施后,按规定本部门公务车辆已无偿调拨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运行费不在本单位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21万元,增长18.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8,64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无。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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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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