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8-01-2023-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算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房屋管理所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预算说明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房屋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二)落实侨房、代管、信托房退托、退管的收件、初审。
(三)退管房屋住户安置申请的收件、初审。
(四)住宅租赁及住户更名换户的审批。
(五)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六)在管委会领导下负责对厦门市思明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厦门市思明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鼓浪屿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为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直属正处级行政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主要任务是:对公房受托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受托方开展鼓浪屿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活动;对鼓浪屿岛上的私危房的日常安全监管及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房险情进行抢排险。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鼓浪屿直管公房监管工作。开展对受托专业公司对鼓浪屿直管公房运营管理,做好直管公房的维护维修保护利用工作;在管委会业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继续做好非住宅公房的招租工作,切实发挥非住宅公房在鼓浪屿业态提升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新一轮住宅公房合同签订工作,力争有效破解住宅公房合同续签难的历史遗留难题。根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工作方案,依法加快推进店宅合同续签遗留问题,力争破局。
(二)深化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鼓浪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努力,深化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确保房屋安全。
第二部分 2023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2023年收入预算为1,076.5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3.15万元,增长17.8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6.5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2023年支出预算为1,076.5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3.15万元,增长17.8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23.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9.08万元,公用支出24.49万元;
2.项目支出753.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6.5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3.15万元,增长17.86%,主要是由于落实鼓浪屿房屋结构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公房维修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73.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5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项业务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7.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均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均未安排预算经费。主要原因是鼓浪屿房管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财经法规,厉行节约,从工作实际出发,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均未安排预算经费,主要原因是鼓浪屿房管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等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均未安排预算经费,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实施后,按规定本部门公务车辆已无偿调拨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运行费不在本单位支出;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房屋安全监管费用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对房屋的安全监管。一是建立24小时危房抢险值班中心,及时受理危房应急报修服务以及对直管公房进行清理整治、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等,进一步规范公房管理。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危房进行解危修缮,及时排除隐患,确保群众的居住安全。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鼓浪屿房管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一是根据《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及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7】12号、【2021】13号文精神,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机构,成立鼓浪屿危房抢险救灾值班中心,通过购买值班服务的形式,保障鼓浪屿危房值班中心的正常运转。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房管理。对租金欠缴、公房转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承租户提起诉讼。三是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四是加强公房修缮。主要是对鼓浪屿海坛路10号、45号、龙头路178号、锦祥路13-15号、鸡山路37号、康泰路43号等公危房排险加固修缮。五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房屋土建工程专业技术力量。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753万元。其中:
(1)房屋安全监管项目160万元
(2)公房修缮项目项目59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6.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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