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8-01-2025-0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文 号
内容概述: 2025年度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单位预算
2025年度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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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国有核心景点的运营、管理和公益服务,音乐文化推广,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文旅融合及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内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音乐厅、营销科、保卫科、管理科。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文旅中心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向深向远走实。按照鼓浪屿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鼓浪屿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研讨交流、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掌握党的纪律要求。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灵活运用自省自警、廉政谈心谈话、榜样宣传等有效手段,正面引导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提质增效,优化景区管理服务体系

落实落细预算精细化管理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开展内控管理培训结合中心年度内审工作,组织召开财务内控管理及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强化报销及采购规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错误风险。持续强化景区商业资产运营和管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对核心景点联票和管风琴艺术中心、八卦楼单票政府定价事宜,确保门票政府定价工作顺利完成。探索自有房产商业运营模式和业态。推进票务自营平台项目。探索和实现抖音地址栏自营、飞猪鼓浪屿官方旗舰店自营、微信端导服平台自营,完善运营模式,总结运营经验。重点运营好八卦楼等合作、出租项目的日常工作。探索公共资源项目的市场化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用和盘活景区资产。做好文旅中心各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保障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固本强基,推进景区安全稳定发展

抓实抓细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安全检查。2025年拟按计划开展4次季度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查阅相关安全台账,提高各片区、展馆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持续加强外包方管理。做好安保外包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安全演练和培训加强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更新防汛应急物资、反恐设备、灭火器,续签保险合同,维护对讲机机站。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持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推进景区管理工作。巩固ISO9001和ISO14001双体系建设工作成果,持续推进《运营管理手册》和《安全管理手册》修订完善。活用智慧考评平台,信息化、常态化、精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景观绿化、卫生保洁管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工程、水电)内控制度。继续推进国产化替代工作。持续推进展馆提升,包括持续推进艺术中心顶楼园林绿化景观提升、钢琴馆琴廊的提升改造、钢琴博物馆二馆二楼及周边园林绿化景观提升等。提升推进Wurlitzer剧院管风琴及“圣斯科特教堂”管风琴的展示和利用。完成刻字馆部分展品换展工作。完成英雄园展馆的展陈提升工作。

(四)凝心聚力,持续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持续聚焦惠民便民举措。响应市、区各项举措,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景区优势,创新文明志愿服务,助力鼓浪屿旅游品质提升,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温情的旅游服务保障。持续做好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游客体验感、满意度。传承鼓浪屿历史文脉。深挖各馆馆藏品的历史故事和文化价值,持续做好馆藏品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宣传工作。以提升爱教基地教育功能为导向,继续推进馆校结合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讲好鼓浪屿故事。持续做好景区讲解员培训考核工作,提升讲解服务技能,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安排游客中心讲解员在三丘田游客中心影视厅(沙盘)定时为游客提供鼓浪屿讲解互动服务。针对员工在工作中的短板与困难,通过内训与外训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职工讲解、演奏等业务技能与服务水平。举办各类高品质文化活动。配合完成鼓浪屿驻岛艺术家系列活动,继续推广每周五管风琴艺术中心举办“鼓浪琴韵百年奏响”音乐会 ,不定期组织管风琴音乐文化体验活动和钢琴音乐文化活动。深化音乐厅品牌建设,努力将鼓浪屿音乐厅打造成高雅音乐的文化地标,以建设国际一流的“音乐艺术殿堂”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星培育”“乐漫琴岛”“艺术高地”三个系列演出品牌建设。推出新年闹春活动、菽庄花园暑期纳凉活动、中秋活动等景区营销文化类活动,同步在抖音平台视频呈现,扩大景区的曝光度和影响力,提升入园率,促进经济效益增长。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9,397.6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25.20万元,下降5.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94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0.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457.44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9,397.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25.20万元,下降5.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7.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98.23万元,公用支出138.9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503.1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457.44万元。

  (三)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5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0.2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806.68万元,下降8.28%,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景区管理业务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7,834.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景区管理业务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85.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3.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1.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

医疗(项)34.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4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2024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30万元。主要用于经验交流、景区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产生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实施后,按规定本部门公务车辆已无偿调拨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运行费不在本单位支出;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均未有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7台

(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0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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