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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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上午,受鼓浪屿景区安委会主任郑一琳委托,景区安委会副主任梁怡新主持召开了2019年“中秋、国庆”节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暨旅游管理协调会。会上,景区安办常务副主任钟承燕传达了迎接省安委办督查检查、配合做好厦门市2019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有关工作、市安委办关于加大较大事故考核权重有关工作和切实做好“9·8厦洽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文件精神,就“中秋、国庆”景区公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布置;管委会市场处处长江彩蓉就“中秋、国庆”期间景区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了布置;鼓浪屿街道办事处、鼓浪屿派出所、鼓浪屿执法大队、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景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也分别就节日期间社区公共安全、社区安保、市容秩序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布置。最后,梁怡新副主任就做好鼓浪屿景区社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坚持“三管”不动摇。一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安全生产协调监督管理部门(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章的制定与修订、景区安全工作的协调监督、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协调处理、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演练等综合管理工作;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业部门,要针对水、电、气、燃、爆、毒、文物、规划、旅游、文化、展览、博物馆等方面,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工作。二是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进一步厘清业务工作推进与安全覆盖精准的关系,沙坡尾派出所、武警海警厦门大队思明工作站、鼓浪屿派出所等单位要加大海域管控,严防严控节日期间快艇、小木船私自靠岸的违法行为,确保海上安全和环驳岸安全;要加大文物、文化场馆等安全排查,确保文化文物及文物馆舍的安全;要加大房屋安全排查,确保秋季台风可能登陆时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安全以及房屋建筑财产安全;要加大旅游组织管控,确保旅游活动安全;要加大社会治理和管理,确保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利益安全。三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驻鼓浪屿景区及文化遗产地的各国有单位、私营旅游及服务配套的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审机制;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与带头作用,自觉接受鼓浪屿景区安办的协调和工作监督。
第二,压实“三责”不放松。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国有单位、私营旅游企业要履行“谁经办企业,谁负责安全”,各企业负责人或负责企业的运营团队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安全永远摆在第一位。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针对综合巡查共享信息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和过滤,科学利用综合巡查信息共享在绩效方面的运用;对应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三定方案”,特别是从定岗位、定职责等,去分解、推动、落实相关的共享信息,确保落实到位。三要压实安全协调管理部门的综合责任。从隐患排查到安全检查的计划、统筹、推动以及相关部门反映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重大安全问题的协调处理,鼓浪屿景区安办都要如数受理,并将受理情况进行反馈,协调推动并落实安全工作;景区安办要牵头组织“中秋、国庆”假期前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并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情况通报。
第三,落实“三案”不懈怠。一要完善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自查,及时完善、修订应急预案。二要熟悉执行《鼓浪屿景区安全联动应急预案》、《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预案》,确保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有效。三要落实值班加强安全工作预案,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重大应急突发事件“一事双报”制度。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景区平安有序。
(单位 文/鼓浪屿管委会管理处 张隽阳)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