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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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已编制完成上述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且保护方案已通过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形成审定稿。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因上述历史风貌建筑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我委以现场张贴、登报公告及我委门户网站公示的形式通知所有权人至我委官网(gly.xm.gov.cn)或我委办公地址(思明区鼓浪屿复兴路28号)查看上述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方案审定稿,公告期为登报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若所有人对于保护方案审定稿有异议的,应当于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由我委统一收集异议后向规划部门反馈。
联系人:小刘,电话:0592-2067616,地址:鼓浪屿复兴路28号
附件保护方案:(点击下载)
福州路45-59、64-86号part1 / 福州路45-59、64-86号part2 (注:此需两个都下载并在同一文件夹内解压)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