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4-03-02-2018-00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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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六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六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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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厦府办〔2018〕17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意见》落实,现对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44号)精神,为加快转变茶产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实现质量兴茶、品牌强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六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6条措施,既贯彻了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的总体要求,又结合了我市茶产业的现状和相关政策机制。

  1.生态保护优先,稳定茶园面积。我市目前的茶叶种植主要分布在同安区的莲花镇及汀溪镇,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禁毁林种茶,严禁在坡度25度以上及生态脆弱的山地新开垦茶园,且对于无法进行生态改造的陡坡茶园,应当退茶还林。

  2.绿色发展优先,突出生态建园。一是提升质量效益,优化茶叶品种结构,加强对特色明显、品质优异的茶树新品种的引进及推广。二是提升生态效益,做好推广茶叶绿色高效技术、提升土壤地力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三方面工作,改善茶园生态,走生态建园道路。三是到2022年,全市茶园推广有机肥面积超过90%,绿色防控实现全覆盖,生态茶园占全市茶园面积80%以上。

  3.加快科技创新,提升加工水平。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发展茶叶加工,提高茶叶产品的附加值。一是扶持茶加工企业改造和升级茶叶加工设施装备,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给予一定的补助。二是建立示范点,推广茶叶及其加工副产物的梯次利用、循环利用、全值利用。三是大力发展茶叶精深加工。

  4.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功能,促进产业融合。推动茶产业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促进我市茶产业的优化升级。一是鼓励外地茶商来厦设立茶叶公司总部及经销网点。鼓励茶具、茶包装、茶配食品、茶文化及其它配套企业在厦设厂或建立专业批发市场。二是鼓励茶叶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拓展国内外市场。三是将茶叶生产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5.严格质量管控,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投入品登记备案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行违法使用禁限农药有奖举报制度,严格管控茶叶质量。二是实行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影响的本地茶叶企业品牌,增强厦门茶叶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6.加强政策扶持,突出服务保障。保障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资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等方面予以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一是市级财政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二是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要把绿色发展质量兴茶相关技术作为科研和成果转化的重点。三是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厦门保监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茶叶绿色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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