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4-00-2021-012 | 主题分类 | 管委会文件 |
发布机构 | 鼓浪屿管委会 | 文 号 | 厦鼓管〔2021〕19号 |
有效性: | 未设置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管委会关于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变更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现将提前解除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姓名:祁蓉,身份证51*03。
2.姓名:丁小青,身份证35*26。
3.姓名:兰阿盒,身份证35*27。
4.姓名:张西华,身份证34*19。
上述人员此前分别因违反市容管理、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根据鼓浪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信用修复意见,经审核,当事人已满足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信用修复条件,同意即日起撤销该四人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
请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等各相关单位按照《综合管理通告》有关规定,对上述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予以处置。
鼓浪屿管委会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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