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4-03-02-2019-002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鼓浪屿重点文化扶持申报项目高端文化活动等次认定参考标准 |
根据鼓浪屿管委会与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鼓浪屿重点文化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关于高端文化活动等次的认定要求,按照严格标准、结合实际、灵活把握的原则,对ABC类认定标准进行如下细化。
总体要求:A 类活动主要是指在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艺术赛事、活动;B类活动主要是指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艺术赛事、活动;C类活动是指除上述活动之外的其他优秀文化艺术赛事、活动,包括小规模展演,以及试验、先锋或探索性质的文化艺术赛事、活动。
注:以下类别细化标准中,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一、赛事类
(一)文艺赛事、评奖
指接受社会报名的文学、艺术创作和展演方面的综合性或单项艺术赛事、评奖。认定标准参考中宣部有关全国性文艺评奖的要求及《文化部2015-2017年推荐国际艺术比赛》。
A类:
(1)进入《文化部2015-2017年推荐国际艺术比赛》A、B类(详见附件1);
(2)中宣部发布保留的19项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相关比赛、评选、展示活动;
(3)中央新闻单位举办的非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相关比赛、评选、展示活动;
(4)国家部委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国际、全国性文艺赛事;
(5)国家部委所属的全国性文化艺术协会参与举办的国际、全国性文艺赛事;
(6)其他经评审专家一致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是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赛事、评奖。
B类:
(1)没有进入《文化部2015-2017年推荐国际艺术比赛》A、B类,但近十年内曾经被文化部纳入推荐国际艺术比赛名单;
(2)省级政府部门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优秀文艺赛事;
(3)省级政府部门所属的文化艺术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优秀文艺赛事;
(4)由省属(含)以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报刊、出版单位或者知名网站按规定获批举办的优秀文艺赛事、评奖;
(5)达不到A类标准,但经评审认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文艺赛事、评奖;
(6)其他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赛事、评奖。
C类:除上述A、B类之外的其他优秀文化艺术赛事、评奖活动,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
(二)体育赛事
指接受社会报名的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性或者单项体育比赛。认定标准参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A类:
(1)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
(2)由体育总局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重要国际、全国性体育赛事;
(3)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举办的体育赛事;
(4)经体育总局认定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全国性单项体育赛事;
(5)其他经评审专家一致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是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
B类:
(1)省级体育部门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体育赛事;
(2)省属(含)以上体育协会、体育院校等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赛事;
(3)由省属(含)以上体育报刊、体育出版单位或者知名体育网站按规定获批举办的体育赛事;
(4)达不到A类标准,但经评审认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体育赛事;
(5)其他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
C类:除上述A、B类之外的其他优秀体育赛事活动,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
(三)专业设计赛事
指接受社会报名的服装、建筑、工艺美术等专业设计赛事活动。(目前没有明确的官方认定标准)
A类:
(1)由国际设计领域协会主办的设计赛事活动;
(2)在国际上已有较高知名度且已经连续举办3届(含)以上的国际设计赛事;
(3)由国家部委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重要国际、全国性设计赛事;
(4)国家4A级(含)以上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且已连续举办5届及以上的设计领域赛事;
(5)其他经评审专家一致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是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赛事。
B类:
(1)省级政府部门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设计赛事;
(2)省属(含)以上行业协会、设计院校等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设计赛事;
(3)由省属(含)以上行业报刊、设计领域出版单位或者知名设计网站按规定获批举办的设计赛事;
(4)达不到A类标准,但经评审认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的设计赛事;
(5)其他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其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赛事。
C类:除上述A、B类之外的其他优秀设计赛事活动,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
二、活动类
(一)交流、研讨类活动
指符合鼓浪屿重点文化领域的交流、研讨活动,原则上主要参与方应在3个(含)以上。
A类:
(1)由联合国教科文民间艺术国际组织等国际认可的文化组织主办;
(2)在国际上已有较高知名度且已经连续举办3届(含)以上的国际文化交流、研讨活动;
(3)由国家部委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
(4)主要参与方中有4个(含)以上中国以外国家有影响力的协会、机构、企业、个人,或者参与方代表其国家官方组织参与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5)国家4A级(含)以上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且已经连续举办5届(含)以上的全国性文化交流、研讨活动;
(6)主要参与人员(如主旨演讲嘉宾)中有10名(含)以上符合《鼓浪屿重点文化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中第六条1-7款条件的文化艺术大师;
(7)其他经评审专家一致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是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交流、研讨活动。
B类:
(1)省级政府部门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
(2)省属(含)以上协会组织、高等院校等主办;
(3)由省属(含)以上报刊、出版单位或者知名网站举办;
(4)达不到A类标准,但经评审认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文化交流、研讨类活动;
(5)其他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交流、研讨类活动。
C类:除上述A、B类之外的其他优秀文化交流、研讨类活动,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
(二)作品展示、展演类
指符合鼓浪屿重点文化领域的文化、艺术、设计作品或研究、创作成果展示、展演活动,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如音乐、喜剧等艺术表演,画展,设计作品展等等。
A类:
(1)在国际专业艺术比赛获得奖项(《文化部2015-2017年推荐国际艺术比赛》A类)大奖的文艺作品、剧(节)目及个人艺术家的展示、展演活动;
(2)符合《鼓浪屿重点文化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中第六条1-7款条件的文化艺术大师的相关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3)在世界著名(百年以上、有较高知名度或是各国首都重要的)博物馆、剧院展示、展演过的国内外文艺作品、剧(节)目及个人艺术家的相关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4)国内演出团体中直属国家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带有中国、中央字样的艺术团体的展演活动,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直属艺术团体的展演活动;
(5)获得中宣部发布保留的19项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入选剧目、获文化部“文华奖”节目、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舞台艺术佳作及个人艺术家的相关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6)在国际著名设计赛事中获奖或者在国内最高级专业设计赛事中获奖的设计师作品首发活动;
(7)其他经评审专家一致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是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赛事。
B类:
(1)在国际专业艺术比赛获得奖项(《文化部2015-2017年推荐国际艺术比赛》A类一、二、三、四等奖及B类一、二、三、四等奖,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的文艺作品、剧(节)目及个人艺术家的展示、展演活动;
(2)在省级官方举办的艺术比赛获得大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剧(节)目及个人艺术家的展示、展演活动;
(3)省级政府部门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文艺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相关领域学科或行业带头人、省级拔尖人才、省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主演或创作的文艺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5)达不到A类标准,但经评审认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文艺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6)其他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展示、展演活动。
C类:除上述A、B类之外的其他优秀文艺作品展示、展演活动,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
(三)培训类或大师班
指符合鼓浪屿重点文化领域的培训活动或者大师班。
A类:
(1)由联合国教科文民间艺术国际组织等国际认可的文化方面组织主办的培训类活动;
(2)在国际上已有较高知名度且已经连续举办3届(含)以上培训类活动;
(3)由国家部委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培训类活动;
(4)国家4A级(含)以上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且已经连续举办5届(含)以上的全国性培训类活动;
(5)符合《鼓浪屿重点文化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中第六条1-7款条件的文化艺术大师举办,并接受社会报名的公益培训或公益大师班;
(6)其他经评审专家一致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是国际、国内公认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培训活动或大师班。
B类:
(1)省级政府部门明确参与、指导或推荐的培训类活动;
(2)省属(含)以上协会组织、高等院校等主办的培训类活动;
(3)获得省部级表彰的相关领域学科或行业带头人、省级拔尖人才、省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举办,并接受社会报名的公益培训或公益大师班;
(4)达不到A类标准,但经评审认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全国性培训活动;
(5)其他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并有充足依据说明在福建省有较大影响力的培训和大师班活动。
C类:除上述A、B类之外的其他优秀培训和大师班活动,经评审专家半数(不含)以上投票认定。
主办: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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